加班管理制度【熱門】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加班管理制度1
一、主要內容及范圍
本文規(guī)定了公司員工加班的種類、加班的申請以及加班的補償。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tǒng)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guī)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統(tǒng)計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tǒng)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fā)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五、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tǒng)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jié))加班,采取發(fā)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補貼。
5.加班補貼的發(fā)放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間對應加班時長來安排。
6.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正常工作日加班不超過2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公休日、節(jié)假日加班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10小時。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加班調休原則。
員工加班后,需按時間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根據時間按工作日計算。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2)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工作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外、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2)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3)開會、培訓、應酬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現公司實行周一至周六上午固定上班工作制。
五、加班調休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jié)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一次不得超過三天,一月不得超過三次。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3)員工如有需要請假的,可按加班調休申請。
2.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
(1)高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因工作情形有別,不享受加班。
六、執(zhí)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加班必須提交加班申請單。
3.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fā)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次扣罰50元。
七、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聲明,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崗。
2.連續(xù)加班階段,如因病或事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向領導說明情況,方可休息。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fā)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虛報加班的,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九、其他
1.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guī)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xù)。
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加班管理制度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正,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狀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狀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幫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狀況,對加班特別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支配、加班補貼總量進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分管副總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掌握。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支配加班時,必需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支配,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支配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補貼。
4、總量掌握原則。對各部門加班補貼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掌握,以不超過部門原工資的5%為上限,部門可以依據月生產任務的松緊度以豐補欠。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作業(yè)的; ⑴ 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的;
、 發(fā)生自然災難、事故或者其他緣由,威逼生命財產平安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支配值班的員工,發(fā)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大事、緊急公務處理等緣由,支配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 工作日夜間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為40元,法定節(jié)假日為60元。
、 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賜予誤餐補助,詳細標準由公司依據狀況確定。
、 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狀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準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⑴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綜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 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 倒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主管副總或部門經理簽署審核看法。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規(guī)律性加班的部門如綜合管理部、質量管理部等,加班員工同樣要履行加班申請手續(xù),但可以集中填寫簽字。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掌握
1、公司全部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連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 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照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狀況統(tǒng)計核對。核對發(fā)覺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全都的行為;
⑴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 中高層管理人員;
⑴ 因工作性質特別,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策劃、司機、食堂、保安、綠化、保潔、宿舍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yè)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 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掌握(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 擔心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⑴ 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別狀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發(fā)加班補貼。
(四)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 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支配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yōu)先賜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車間)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支配員工調休。
、 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詳細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支配,調休審批程序參照《請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補貼
、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日工資標準根據崗位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即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fā)加班加點補貼和請事假扣發(fā)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zhí)行。
、 支配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支配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根據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支配員工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工作的,根據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 法定休假節(jié)日加班,其加班補貼在當月發(fā)工資時一起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除法定休假節(jié)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根據調休優(yōu)先的原則,依據工作支配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支配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支配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別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為獵取加班補償,采納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覺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覺虛報加班的,根據5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擔當,并依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覺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支配加班的,根據3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擔當,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擔當。
6、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覺加班人員、頻次、時間支配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判。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審批單》
加 班 審 批 單
加班管理制度4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guī)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xù),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yōu)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僭谡P菹r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作業(yè)的;
、诎l(fā)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蹫橥瓿晒鞠逻_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算節(jié)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jié)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fā)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guī)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zhí)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fā)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規(guī)定二
1.目的
1.1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年度加班考核指標表》)。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guī)定標準計發(fā)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tǒng)計各部門加班執(zhí)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3.適用范圍
3.1本公司全體員工。
4.原則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內容
5.1加班種類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5.1.3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作業(yè)的。
5.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的。
5.2.1.3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5.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guī)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xù)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fā)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如: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勞動節(jié)、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jié))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5.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5.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tǒng)計核對。核對發(fā)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5.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5.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5.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5.4.3.3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業(yè)務銷售人員。
5.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5.5.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5.5.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5.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5.5.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5.5.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guī)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fā)工資。
5.5.2加班調休
5.5.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yōu)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5.5.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罰則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6.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加班管理制度5
一、原則
1.服從特殊情況下公司統(tǒng)一的加班安排。
2.規(guī)范生產運行及設備管理行為,部門應盡可能地不安排或少安排加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生產加班
、殴窘y(tǒng)一安排的加班,事后由部門統(tǒng)計員填寫加班審批表。
、朴捎诜侨藶橐蛩(如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計劃未能按時完成而又不能延期(如客戶急需)時,可安排加班完成生產計劃,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運行課長填寫加班審批表。
2.維保加班
、旁谏a任務緊張、正常的.維保工作無法徹底進行的情況下,為保證設備性能,可有計劃地安排在停產期間進行必要的維保工作,事前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茷楸M快恢復生產,可安排加班搶修設備故障,事前由部門分管領導口頭征得分管副總經理同意,事后由主管工程師填寫加班審批表。
3.所有加班審批表均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后,由部門統(tǒng)計員統(tǒng)一將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留復印件存檔。
三、加班處理
1.管理崗位加班一律不報,安排調休。
2.基層崗位加班如實報人力資源部記發(fā)加班工資。
3.統(tǒng)計員及運行課長要嚴格考勤。
加班管理制度6
1、加班加點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執(zhí)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的基礎上延長工作時間(公司現在執(zhí)行的是每周40小時工時制).凡在和公休假日進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叫做加點,本規(guī)定中通稱為加班。綜上所述,每周工作時間累計未超過40小時的,不算加班。
2、加班申請及記錄
A、因個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任務,其部門領導責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處。
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16:30前,在系統(tǒng)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部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C、公休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統(tǒng)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D、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者,員工需節(jié)假日前兩天在系統(tǒng)上提交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E、嚴格執(zhí)行: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嚴肅性,公司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工時。
F、加班時數:加班申請?zhí)峤槐匦枳⒚黝A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領導有責任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
G、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部門主管或經理需加以額外的說明。
H、領導外出或出差等情況: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其主管領導適逢外出,員工先電話或郵件形式請示,領導同意,人力資源部確認后,可補簽加班申請單(一周內)。
3、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否則視為無效工時。
4、加班與補休、補貼計算
A、人力資源部以系統(tǒng)提交審批后的加班數據為依據,統(tǒng)計有效加班。
B、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春節(jié)、國慶、五一均為3天,端午節(jié)為1天,清明節(jié)1天,元旦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C、平時加班:超過晚上8點的.,公司另予以補貼餐費10元,超過晚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以上不再另計調休。
D、周六周日加班:按加班1:1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并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5、餐費補助與交通報銷
A、加班餐費補助:以工資形式發(fā)放。
B、加班交通費報銷:報銷額度:在規(guī)定限額內實報實銷。
b票據審核:科長簽字→部長簽字→考勤管理員審核→提交研發(fā)助理報銷。
C、報銷發(fā)放:研發(fā)助理每月25號統(tǒng)一提交報銷,報銷后發(fā)放。
6、補休的規(guī)定補休僅適用于加班而未能正常休息的情況;補休的時間以《加班申請單》上的時間為準。無《加班申請單》的加班不計補休。
A、補休須事先填報《調休申請單》并經批準,事后補辦手續(xù)無效,按事假處理;
B、補休前須辦理工作交接,若中途因公返回,其未休之時間可累積到下次;
C、員工非特殊情況,連續(xù)補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
D、因個人問題需要請事假時,補休可抵事假,但必須先按請假手續(xù)報批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事后報批無效;
E、員工因工作需要,在年終時補休未休完,該情況將作為一項考核增分指標進入年終考核中。
x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加班管理制度7
企業(yè)的考勤制度中,最主要的一點可能就是加班問題的了,因為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問題員工也都明白應如何處理,公司的制度訂起來也很方便。但對于加班的處理,對于人力資源部其實是兩難的:對于員工周末加班,是算加班呢,還是不算?從法律的角度、員工的角度是需要計加班的,可是有幾個小老板愿意給加班費的?為何制度是一件很為難的事情呢?更別說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同樣會左右為難。
先說制度如何制定吧,在中小民企里,對于員工加班的問題一般是以打法律的擦邊球為主,即不能依完全依據法律的要求執(zhí)行,也不能完全不理會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因此,制度起草方面應有所調整。
一、法律事項
加班必須事情提交書面加班計劃,對于工作的重要性分別交由不同決策層次的管理層簽批方了有效。這對后續(xù)關于員工加班糾紛問題的'法律原始規(guī)定,對仲裁結果會有決定性作用,不可小視。
對于加班的處理規(guī)定,原則上按月加班后按當月內進行調休完畢,因工作原因未能調休的可以三個月內調休完成。三個月內因個人原因未能調休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如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者可折算工資。
二、執(zhí)行事項
對于加班事情日常處理,人力資源主動了解加班的情況,對于周末集中外出發(fā)資料的情況進行一定范圍內的口頭嘉獎,甚至于開個業(yè)務總結會,讓大家提一提這樣加班的價值與意義,對于自己業(yè)務的幫助在哪兒。
在會議或討論的過程中,HR就引導員工向自己的業(yè)務方面去講,淡化加班的辛苦度,多提周末發(fā)傳單對后續(xù)業(yè)務的重要等。必要時HR可以參與他們的工作中去,周末一起加一次班,與他們融為一體。
三、注意事項
對工資的結構應進行調整,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計算,如果公司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么,你可以考慮換一家公司了。
對加班調休的管控,對部門管理者的要求比較高,他們對員工的工作計劃能力、管理能力、調控能力、對公司的向心力及在員工心中的人格魅力要求。如果部門管理層者的能力達不到問題都集中到人力資源部來處理,壓力會很大。
除了他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態(tài)度與對HR工作的配合度。因此,HR也需要加強對自己在老板及職能管理層心中的地位與重要,提升他們對你工作的配合性。
其實人力資源的工作更多的是如何做好過程管理,而不是按照傳統(tǒng)的人事管理那樣只是對結果進行調控。
加班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管理,并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4.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4.1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傳至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4.2加班工資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倍計算工資報酬。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4.3調休時間計算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5.生效
本規(guī)定于XXXX年XX月XX日發(fā)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加班管理制度9
學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學院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一、加班范圍
1、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2、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加班人員包括學院領導、行政工作人員或其他教職員工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4、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
5、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步驟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后提交院長,院長批復后,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周末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4、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補充說明。
5、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6、《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7、《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8、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學院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9、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要加以補充說明。如果提出申請時,需要批復的院長適逢外出,則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分管領導處簽字,同時院長把批準意見用email或者電話致辦公室主任處以便完成加班申請。
三、加班確認
1、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學院辦公室以進行考勤處理。
2、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工資結算
1、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全天算。
3、標準:按寧夏大學標準執(zhí)行。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每次10元。周末加班:半天(4小時)15元,全天(8小時)30元。
五、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加班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
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
節(jié)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tǒng)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
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guī)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yè)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tǒng)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tǒng)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fā)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tǒng)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jié))加班,采取發(fā)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補貼。
5.
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fā)放加班補貼。
6.
調休時間計算:
、帕阈羌影嗬塾嫊r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浦苣┘影喟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⑶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
加班補貼計算:
、帕阈羌影喟磿r薪*70%*1.5*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浦苣┘影喟凑9ぷ魅展べY100%,計算加班津貼;
、枪(jié)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00%,計算加班津貼;
8.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
加班調休。
9.
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加班罰則
1.
未依本規(guī)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3倍處罰。
4.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5.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guī)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jié)假日
□其他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jié)假日
□其他
加班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加強醫(yī)院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醫(yī)院內部各科室,村衛(wèi)生室可部分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00分至11:00時,下午12時30分至4時,周六周日不上班。值班科室和其他周六周日開設科室按照科室安排工作。因節(jié)假日或應急工作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醫(yī)院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醫(yī)院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職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guī)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處分(扣除績效考核工資20元/次)。
第六條 醫(yī)院每天安排門衛(wèi)監(jiān)督職工上下班打卡,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每月由院辦公室負責統(tǒng)計職工出勤情況。
第七條 所有職工須先到醫(yī)院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科室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 職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本科室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醫(yī)院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即醫(yī)德檔案記過一次扣除當季績效考核工資50元。
第十一條 職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除當季績效考核工資50元,達五次者扣除100元,并給予醫(yī)德檔案記過一次處分。
第十二條 職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月績效考核工資100元,并給予醫(yī)德檔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五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外出,須事先到科室主管處登記批準;各科室正副科長因公外出由分管主任批準;院部行政人員和中層管理人員須報院辦公室去向。工作緊急無法或特殊情況時,須在院辦公室備案,回院后補登記。凡未及時登記者,不予報銷因公外出費用,特殊情況須報院部審批。
第十四條 各科室主管合理排班,根據科室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在工作安排許可情況下,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內積休順延至下一年度一月截止,預期作廢。每月將排班情況和考勤情況報院辦公室。
第十五條 職工請假(事假、病假、公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應事先書寫請假單,請假2天之內由科室主管同意登記備案即可,3天以上需報分管主任同意,6天以上需報主任同意。請假累計3小時為半天。如有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立即電話通知科室主管口頭請假,并報院辦公室登記備案,回院后補辦手續(xù)。如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以曠工論處。
第十六條 在規(guī)定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醫(yī)院應急事項,必須參加工作者為加班,職工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如需加班需事先報科室主管,由科室主管報院辦公室登記,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加班。加班費用由科室主管按照規(guī)定計算報院部審核后由財務室發(fā)放。
第十七條 各科室主管需嚴格執(zhí)行制度規(guī)定,及時登記。每月5日前上報所管科室職工因公外出和因私調休情況。
加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值班與調休的管理,遵照國家《勞動法》的要求,每個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一般情況下,部門加班過多,說明本部門員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門負責人負有領導督促責任。
2、對于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單位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安排加班或調休。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加班審批
5、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者必須由本人或部門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內容,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分管副總批準后交人事部門進行核實和登記。
6、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平時必須在下午16:00之前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須提前一天將加班申請單送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7、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說明。加班申請單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至人事部門,否則不予計算加班。
8、加班、加點的形式:
a)平時加班、加點: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的計為1個加班,一次超過2小時不到8小時的計為加點。
b)雙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員工在雙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員工在倒班輪休日工作的。
c)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者。
9、加班時數:加班申請單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人事部將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現場了解加班的進展情況,督察員工在加班期間保持應有的工作效率,一旦發(fā)現有冠加班之名而無加班之實的員工則馬上進行處罰,通報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有的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全部簽名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事部,同時相關領導事后回來后補簽意見。
11、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審批手續(xù),否則,對于加班人事部門不予計算。
第三章調休
12、非一線員工(總經辦、人事、供應、銷售、后勤、財務、倉庫、車間辦事員)在非法定假期間的`雙休日加班,應在3個月內按加班的等同時間給予補休。
a)補休的時間應為4小時的整倍數。
b)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在3個月內安排完畢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工資;
d)夜間值班人員如遇搶維修,(可按照規(guī)定補批加班申請單)可由部門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補休一般應由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好人員暫代調休人員的工作,不能影響工作及生產的正常進行。員工提出補休的,應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同加班申請一樣,不論是部門安排調休還是個人提出調休,都必須提前一日填寫調休單,并經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交人事部門統(tǒng)計。
13、調休時間不影響當月的全勤獎。
14、生產一線員工(機電儀維修工及倒班員工)
a)補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時間當月計算加班工資與當月工資一起發(fā)放。
第四章值班
15、值班是公司為了及時發(fā)現、處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崗位的員工在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間或值班結束后員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會按照規(guī)定發(fā)放值班費。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資
16、生產一線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平時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周末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度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17、年薪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有相應補貼。
18、值班費發(fā)放標準:
一線員工晚上值班,工作無特別需要,次日盡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補貼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可以再算一個班。
值班期間如遇有突發(fā)性工作,按照加班審批流程執(zhí)行。
第六章附則
19、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從20xx年1月1日起廢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門負責解釋和監(jiān)督執(zhí)行。
加班管理制度13
一、為了維護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三、加班單一式兩份由前臺填寫,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時作為當天加班依據,一份留前臺備案;
四、行政主管當天指派加班臨時負責人交給鑰匙,臨時負責人在當天加班時間內負責全部事項;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qū)域內的衛(wèi)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jié)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qū)。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加班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guī)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xù),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或休息日xx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xx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xx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xx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xx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xx小時,超過xx小時按xx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xx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作業(yè)的; ②發(fā)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xx、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xx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xx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算節(jié)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xx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jié)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xx延時加點工時xxxx倍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xx公休加班工時xxxx倍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xx法定加班工時xxxx倍
(2)加班費的計發(fā)比例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xx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xx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xx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guī)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zhí)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fā)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制度15
一、調休
必須提前兩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報告并提交調休單、安排好手頭工作做好交接并取得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認定為正常休息,未經批準私自調休者,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二、病假
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提交假單,特殊情況可以先電話申請后補假單(假單必須在本人銷假上班后24小時內交行政部存檔),否則視為曠工。銷假上班當天應將醫(yī)院假條與部門主管簽字的假單送行政部存檔,沒有醫(yī)院假條的必須總經理簽字。
無醫(yī)院假條或未獲總經理、主管在假單上簽字認可者,或行政部未收到相應文件,視為曠工。
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三、事假
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部門負責人提交請假單并獲得批準,特殊情況可以先電話申請后補請假單(請假單必須在本人銷假上班后24小時內交行政部存檔)。
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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