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興企業(yè)(單位)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yè)(單位):
為做好2014年企業(yè)(單位)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的調整
1.繳存基數的確定及計算口徑。職工月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繳存基數的上下限規(guī)定。根據“控高保低”政策,本次調整后的職工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4638元),其中有條件的單位在全員建繳的前提下,經市中心核準,可適當放寬到5倍(24397元);職工月繳存基數最低原則上不低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其中確有困難的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市中心核準,可按市政府新近公布的企業(yè)最低工資標準(1310元)確定。
(二)繳存比例的調整
根據嘉金委辦〔2005〕9號文件的規(guī)定,可在9%—12%范圍內由企業(yè)(單位)自行選擇確定。一個單位必須執(zhí)行同一繳存比例。
二、辦理方式
(一)網上申報辦理
已開通網上業(yè)務的單位,登陸嘉興住房公積金網(www.jxgjj.com),進入“網上辦事大廳”→“單位業(yè)務”進行辦理。具體操作請查看網站“下載中心”《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網上辦理操作說明》。
(二)窗口申報辦理
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到市中心窗口拷取調整清冊電子文檔(或登陸嘉興住房公積金網www.jxgjj.com,進入“單位對賬”欄目進行下載),按照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后,將調整清冊紙質(一式二份,加蓋公章)以及電子文檔,一并送市中心。經市中心審核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調整手續(xù)。
三、辦理時間
本次調整辦理時間為2014年5月1日—6月30日。
四、執(zhí)行時間
本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執(zhí)行時間為2014年1月1日。
五、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應將測算核定的職工繳存基數在申報辦理前告知職工本人。
(二)尚未開通網上業(yè)務的單位,為方便辦理,提高辦事效率,請盡快到市中心窗口辦理開通手續(xù)。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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